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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式塔机基础市场租赁费指导价 为贯彻落实京建科教〔2007〕152号“关于在我市建筑施工中大力推广使用桅杆式机械设备组合式塔机基础技术的通知”精神,造价处配套出台“组合式塔基技术”预制构件基础(简称“组合式塔机基础”)的租赁费指导价,此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用于向塔机租赁企业支付塔机基础使用费用。 组合式塔机基础市场租赁费指导价按塔机型号系列划分,以塔机的一个单项工程正常使用周期为一次使用租赁期,其费用包括组合式塔机基础的进出场及安拆费、基础折旧费、配件及埋件费、租赁企业的相关费用等。 组合式塔机基础市场租赁费指导价将随市场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发布。 2007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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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型号组合式塔机基础市场租赁费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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